1、HR赫莲娜神秘艳后睫毛膏:三方向刷头,尾部最好刷,头部不太容易刷上。
2、Estee Lauder雅诗兰黛凝彩炫浓睫毛膏:刷头比较窄,适合稀疏的睫毛。
3、YSL圣罗兰绒密防水睫毛膏:刷头向上翘起,适合用“之”字型来刷取睫毛。
4、Giorgio Armani阿玛尼魅眼***睫毛膏:刷头很密集,睫毛根部不太容易刷到。
5、Guerlain娇兰一触飞翘睫毛膏:超密集刷头,很容易刷上睫毛。
6、Lancome兰蔻广角羽扇防晕染睫毛膏:非常好用,手不用翘太高,刷头短也适合稀疏睫毛。
7、Sisley希思黎绒密滋养睫毛膏:沾上睫毛膏后,刷头的一面刷睫毛还比较容易刷上。
8、Shu Uemura植村秀翘羽花香防水睫毛膏:不太容易刷到睫毛的根部,要多刷两次。
9、Clinique倩碧纤长睫毛膏:很容易刷到睫毛的每个角落,也不会蹭到别的地方。
1 cpb防晒霜。感觉像面霜一样滋养,自己回购两次,顺便带我妈入坑,也是回购两次
2 CPB黑色细管隔离,粉底,散粉。用着舒服,真的懒得换,感觉找到了命中注定一样。顺便说一嘴,之后买过阿玛尼和RMK的粉底,都给我妈了,再之后就不再尝试别家粉底了
3 口红、唇膏:TF,纪梵希,ysl唇釉,迪奥变色唇膏。我认为如果不是口红发烧友,那就买几支最好用的就够了。我是尝鲜,各个牌子总爱逛逛买买,必备的还是TF。同样带我妈入坑,怀孕的时候把一支新的给她,自此我就负担起了孝敬麻麻TF的重任。图里是去年怀孕前买的,留在国内了,近一年又买了几支
4 眉笔植村秀,高光TF,腮红canmake,睫毛膏HR。HR全金色那支真的无敌好用,如果本身睫毛底子不错更是推荐。另外可以试一下睫毛卷烫器,比睫毛夹更自然。
5 水乳我用到目前为止回购次数最多的就是minon,用了两年,用到我看到瓶子就想吐…换来换去到现在也没有遇到更心仪的,看来命中注定了…
另外,求推荐洁面产品,没什么皮肤问题,清洁保湿就可以,初步看中sk2氨基酸和香奈儿粉字版,求经验或推荐,感谢!
我来说说我会一直不停回购的彩妆吧~
①nars 粉饼
其实nars的粉饼蛮不容易回购的,因为很难用完。但是铁皮了就马上囤了一个,因为太好用了。请和CPB粉扑搭配使用,这种带细闪的粉饼和大粉扑搭配会很自然,而且舒服到爆。
②贝玲妃 反恐精英
之前入了个7.5ml的觉得太好用了,马上又入了个44ml的。颜值高,***毛孔能力超强。尤其是夏天,你想画个轻薄自然的伪素颜装,它就是个很好的神器。
油眼皮爱晕妆的妹子,我强烈推荐这支,虽然貌似这个已经是人手一支的了。笔头细好画,又不容易晕妆,又便宜,这么好的眼线笔给我来十打。
④兰蔻[_a***_]CC
我觉得兰蔻气垫CC属于性价比高,也不容易踩雷的一款气垫。能让你的皮肤很自然的呈现光泽感。当然,它的遮暇力很弱,适合瑕疵少妹子,真的超自然,强推。
经过千锤百炼,用过无数牌子大浪淘沙后,真正觉得靠谱好用才推荐的产品推荐给你们。
首先是底妆产品。女王的皮肤底子不好,从神经到皮肤都天生敏感,还加上大油皮,因此,底妆对我太重要,遮盖力要好,又要不厚重。底妆最好用的牌子不多,rmk算一个,尤其是粉霜,贴肤和遮盖都是一流的,不过用过armani 的底妆产品,就不想用rmk了,它家粉霜更清爽,遮瑕也很ok,尤其南方用特别合适。防晒base我也是用了armani就不用其他了,我肤色泛红,需要紫色base调和,早用过兰芝和碧欧泉的紫色base,对比起来,都算弱爆了。另外两支是毕竟薄透的粉底液,一般上班摸一点,看不出任何化妆痕迹,肤色精神许多,不过遮瑕一般,重要场合还是需要到粉霜啦。最近发现有可能超越armari的底妆产品,当属Gucci,非常好推,非常好的均匀肤色,灯光下是偏些许闪的,不是哑光妆效的产品,一直到下午都还维持得不错。他们新出的粉饼也非常好用,据说一块粉饼里有大小不同的粉末,大颗粒会铺满表面,而小颗粒则可以填满空隙,让皮肤更均匀,小颗粒还都是细小的珠光物。最近用它定妆,薄薄一层已经非常细腻。香港购买,单价分别550港币。粉底我选的04号色。遮瑕笔的永不淘汰款,ysl明彩笔。黑眼圈唯一救星,每次使用按三下,够两个黑眼圈部位,重点是不要用手推,要用手指腹拍拍拍,才能均匀。明彩笔从不卡粉,从不添乱,我用的2.5号色。这个笔有许多颜色,需要到专柜慢慢试好。眼影也用过无数牌子,kate是开架品牌里不错的,很多化妆师都推荐过,不过我不喜欢他们的包装啦,显得比较low嘛。欧美系的眼影都颜色偏重,手残党很容易过量,我更喜欢日本系的产品。日月晶***的品质没什么好说的,基本备个三四个色系,基础裸色款,外加冬天,夏天的色系,足够了。其他可以淘汰了。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3801085100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wnwsw.com/post/4199.html